资料审核时需交验的资料

1、《2011年秋季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小学入学报名表》或《2011年秋季茂名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初中入学报名表》(网上打印)。

2、备齐以下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(A4纸),交学校验核。

①户籍资料:户口簿(与父母或合法监护人户口不一致的,还需提供其父母或合法监护人的户口簿或相关资料)。

②住房资料: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、购房合同(已入住还未办理房产证)等相关资料。

③其他资料:属于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,在申请学位时除应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,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;属三代同堂和租房居住(一年以上)的,还需要提供市房产局认可的无房产证明(入学对象父母)。

④非直属小学的学生,需提供现就读小学及教育行政部门盖章的应届生证明。

3、进城务工农民及其他流动人员子女审核资料时除《报名表》外,还需提供以下资料:

①父母在市区的居住证、房产证或租赁证和社保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;

②父母及适龄儿童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;

③父母双方工作单位证明或从业证的原件和复印件;

④计划生育证明;

⑤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其在我市区借读的证明。